走错的青春——安知飞雪已漫天(1)
遇见望向天那一年我才16岁。.
这时我已经在7部电视剧里当过女配角,并且刚刚和一家知名影视制作公司签下了合同,要担任一部大型古装剧的女主。
16岁啊,我还在读高三。
绝大部分的同龄人还在埋头苦读,为了未知的前程而彷徨和迷茫呢,而我前程似锦,人生之路光彩熠熠。
因此,我被保送进海城里最好的戏剧学院,大学四年,学校承担我的一切费用。
我成了学校里的骄傲,被校方张灯结彩的表扬,并邀请在全校学生大会上演讲。
仿佛一颗被金光笼罩的耀眼明珠,我是如此的光芒万丈。.
然而,只有极少数的人知道,我为得到今天这荣耀付出了多少。
人们都以为我是个“演艺界的天才”,他们把我想的那么神圣、那么传奇,而只有包括我在内的极少数几个人知道,我如今所得到的这一切都是靠出卖自己的身体交换而来!
13岁那年我就“卖”掉了自己的第一次,得来的2000块钱,我买了一条我心仪已久的裙子和一只好看的书包。
没有一丝的耻辱感,我反而觉得很满足。
虽然有些疼,但是穿着我喜欢的裙子、背着班里很多人可望而不可即的书包,当他们向我投来艳羡的目光的时候,我心里无比的自豪和愉快。.
后来,每当缺钱的时候,每当有了喜欢的东西却买不起的时候,我就再一次的出卖自己。
第二次,第三次,又一次……
如今的我都已经数不清自己经历过了多少个男人,只知道因为经历了无数次这种事的洗礼之后,我的身体比同龄女生发育的都要婀娜和饱满。
起初我并不挑,只要是肯给钱的男人我都会顺从,后来,随着阅历的增加,我只挑那些有身份、有地位的男人,而且不再只是向他们要钱那么简单——
我有了更高的目标和追求,我要用自己这副美好的身子换来一生的荣华,像是电视里的女明星们一样万人仰望。
我第一次进入影视圈当配角就是被一名在剧组工作的顾客介绍进去的。
那年我14岁,自那次拍戏之后我成功认识了这个剧组的制片人——
年过40的中年人,戴着厚厚的眼镜,身高只有155cm上下,那一年的我都已经比他高出一些了。
与以前我经历的每个男人一样,他见了我的第一眼就表现的很热情,然后便是请我吃饭和送我一些礼物。
在他面前我刻意表现的很拘谨,像个****的幼稚少女。
当晚,他说喝醉了,要我扶他进他的房间,我明知道这是男人惯用的伎俩,依旧伪装的犹如一只无知的小白兔一般把他扶进了他所住的宾馆。
与我所想的一样。
我把他扶到床上以后他就原形毕露了,像只野兽一般把我压在身下,又是亲又是摸。
我反抗着。
表现出一副十分委屈、十分不情愿又十分害怕的样子,如此不住的反抗着,却没有尽全力,在明明可以成功将他推开的时候表现出柔弱无力的模样……
所以,最终他还是得逞了。
没用的男人,前后总共用了不过2分钟。
床单上印了一大片胭脂红,这已经是我惯用的伎俩了,从前为了卖出更好的价钱,我时常去医院做这种膜修复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