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八章 全新的近卫军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即使是近卫军拥有领先千年的武力,有着划时代的高科技支持,但是秦牧很清楚,不摆正心态,就不会获得最终的胜利。
美军深陷阿富汗泥潭就是前车之鉴。
秦牧必须要避免这样的结果,所以近卫军和折家军的配合,近卫军自身的锻炼,都是迫在眉睫的问题。
如今太子风波在秦牧的强力压制下已经成为了过去,暂时对新世界集团没有影响了。
秦牧发了狠话,自己刚三十岁,谁要提太子,就是咒自己早死。
这样近乎无赖的话顿时让大家打消了各种念头。同时他们也意识到一个事实——秦牧还这么年轻,几十年之内都是他的天下,轮不到秦二世做主。
这样一来,新世界集团又统一了思想,团结在秦牧的周围,按照他指点的道路迅猛前进。
征西夏是大事。
现在夏粮已经入库。这个时候,是最好的打仗时机。不只是对近卫军来说如此,对天下军队都如此——有粮食才能打仗。同时,自己有粮食,敌人也有粮食,打过去正好抢。
金国兵分两路,在宣和七年的八月份,开始出兵进攻宋国。
这时候,秦牧来到了宁边。
宁边城已经成为了一个兵站,近卫军两个步兵团,一个炮兵团,加上特战大队,还有铁道工程兵,足有五千大军,全都集结在宁边。
这个城市还是太小了,根本容纳不下新时代的军队。
幸亏折可求早就按照计划,在宁边城外建造了一座新的军营,如今秦牧坐在牧马人吉普车上,正在刘云飞的陪同下检阅军队。
现在这支军队,和半年前的近卫军有了质的提升。
牧马人吉普疯狂的生产出来,然后第一时间运输到西北。
这可不是后世的SUV,让人开着玩的。这是杀人的利器。
现在的牧马人,外形结构和二战的威利斯吉普一模一样。
根据用途不同,区分为通讯车,医疗车,运输车,当然,大部分都是作战的车辆。
因为柜子给了秦牧十倍的空间,这让他紧张的运力获得了解放,所以秦牧直接把后世的机枪给搬了过来。
国内是买不到军火的,秦牧做这事时候都是在俄罗斯。
俄罗斯的军火市场有全世界的武器,秦牧想要什么都买得到。
他最终选择了二战德军的MG—42作为制式机枪,装备了近卫军。
MG—42通用机枪,为德文Maschinengewehr42的缩写,意即为“机枪1942年型”。这款枪最大的特点就是射速极快,被称为“希特勒的电锯”。
MG—42这个德国陆军经典强权代表之一的特征就是在所有机枪中(不包含多管式机枪)就属它的射速最疯狂,可高达每分钟1500发。MG—42同时也是难得的可靠、耐用、简单、容易操作以及成本低廉的德国武器。
秦牧选中这款机枪的原因就在于他零件比别的机枪少的多,极为容易制造和维护,可火力却非常强大,非常适合现在本时空的实际情况。
同时这款机枪的重量还比较轻,也可以当作轻机枪使用——一个人背着就能跑。
轻重得当,老少咸宜,乃是居家旅行杀人放火必备之产品。
现在有一多半的吉普车上都固定了一支MG—42重机枪。
秦牧望着眼前望不到边际的军队,和一辆辆战车,心里不由得浮现出一副画面。
西夏铁鹞子连成一排向自己冲过来,好像一座钢铁长城。
可是近卫军的机械化车队迎头顶上去,MG—42机枪疯狂的喷吐着火力。铁鹞子就好像铁罐头一般,被打的汁水横流。
这场面实在是不能再想了。
他收回了思绪,问身边的刘云飞:“现在还有什么困难吗?”
“报告军长,近卫军没有问题。不过和种家军的配合还没有演练过。”
刘云飞的话里有着遮掩不住的激动。这种情况在他的身上极为罕见。
他已经过了三十岁的年纪,在这个时空已经不是年轻人了。而且他带着近卫团二连,行程万里,蓉了棉花种子。这样的经历让他比别的高级军管多了一份内敛。
刘云飞很久没有过这样情绪不受控的状态了。
但是现在不同。这一次近卫军出征西夏,他是战役指挥官。秦牧虽然是这支军队最高的统帅,但是具体的战争他是不会插手的。
战略战术制定之后,怎么打仗要看刘云飞这些军官的。
这一支西征军是特混编队。正如上次打江南一样,队伍也是从各个部队抽调组成的。
打西夏虽然重要,这可以说是开国第一战——真正的第一战,可是老家更重要。
秦牧经过慎重的考虑,决定让石遗和他的一团留守微山湖——老窝可不能丢了。
有一个团的兵力放在微山湖,秦牧放心。不过他让石遗挑选了一个营加入了特混编队——战功也要分给一团一部分。
石遗虽然万分遗憾自己不是这一仗的指挥官,但是他明白大局。正是因为军长看重自己的能力,才让自己守护根据地。
微山湖是新世界的基础,半点问题也不能出。尤其现在金国和宋国正在打仗,更是非常时期。
他要坚决完成任务。但是这一仗的重要性他也非常明白,所以为了争取更多功劳,他把自己手下最能打的一个营派了出去。
近卫军第一团第一营,营长董瑞。
为了补偿一团的遗憾,秦牧特意命令优先把吉普车供应董瑞的营。所以一团一营成为了近卫军中第一支纯机械化的部队。
他们完全是机械化行军,每一辆车都武装到牙齿。机枪,步枪,子弹,**,汽油,应有尽有。
打仗就是打后勤。实际这个说法不是任何时空都成立,至少在农业时代,对后勤的依赖真没这么严重。
就粮于敌,这四个字可以概括本时空军队的后勤。
对于本时空军队来说,打仗就是大刀长矛,上去砍人。砍卷了刃,磨刀石磨磨就好。实际上他们的武器没什么损耗。
即便是箭支,只要打赢了还能从战场上捡回来再用。
军队唯一需要补充的是粮食。所以才有“就粮于敌”这个后勤战略。吃的喝的,去敌人那里抢。
但是近卫军就不同了。子弹炮弹打出去捡不回来,就是捡回来也没法用。而且车子没了汽油马上变废物。这还不如牛马,牛马至少还可以宰了吃肉——钢铁怎么吃?
所以打仗打后勤,是针对火器时代的军队,尤其是机械化军队说的。
现在近卫军就是这样一支机械化军队,他们对后勤的倚重是空前的。可以说没有后勤,就没有胜利。
因此秦牧不得不命令三团长武永福亲自负责后勤工作——这是战争胜利的保证。
让折可求负责秦牧都不放心。折可求不是新时代的军人,他没在新式军队里面干过,不能确切的知道前线的需求。
这样一来,这支特混编队唯一的战役指挥官只能是二团长刘云飞了。但是这不是说刘云飞是侥幸获得这个职位,而是他本身有这个能力,否则秦牧也不会把担子压在他的肩头。
刘云飞怎么能不激动呢?
这一支全新的军队,将在自己的带领下,深入敌国,大杀四方,为新世界集团开疆裂土。
自己一定会在军史上留下重重的一笔。是自己,在秦少爷的带领下,为新世界集团打败第一个国家。
当然,刘云飞很清楚,近卫军以后将打败不知道多少的国家,大大小小,那也不用算了,反正都要倒在近卫军的枪炮下。可是第一总是第一。
自从新的武器和装备列装近卫军之后,刘云飞一直根据秦牧制定的战术训练部队。
如今的近卫军,已经能熟练的操纵车辆,进行各种战斗。
不论是阵地战,伏击战,追击战,攻城战,所有的战斗形式,他都让战士们练的精通无比。
其实不论什么样的战斗,核心就是发现敌人,杀死敌人,同时尽可能的减少自己的伤亡。
近卫军有划时代的武力和科技,在发现敌人和打击敌人上毫无问题。刘云飞要认真面对的是不要阴沟翻船。
哪怕路上翻车死了几个人,都是自己的污点。
要是再被敌人偷袭一番,弄的鸡飞狗跳,那就太丢人了。
全新的武器装备,全新的战法,让近卫军的士气简直从天灵盖冒出去。他们趁着出兵前的时间,玩命的熟练驾驶技巧。
毕竟吉普车是一个全新的装备,对战士们来说,让习惯了踩在马镫上的双脚,能灵活的踩准三块铁——离合,刹车,油门,同时还要正确换挡,保持方向,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不仅如此,开车只是最基本的技能,在开车过程中,要保持车辆的平稳,别把兄弟们都甩出去才是要紧的事——这个车可没棚子,也没安全带。
幸亏近卫军中的战士全是本时空最精锐的年轻人,一个个手脚灵活无比,这才避免了出师未捷身先死的悲剧。
有倒霉蛋被撞伤过,也有摔下来的,但是至少没有死的。
顺风物流如今不知道扩大了多少倍,他们的船已经全部换成了机帆船,一条条打着折家的旗号,在大宋的水面上畅通无阻,把微山湖的物资和青州的油料,源源不断的运到宁边。
这也正是秦牧时间抓的好。如今金国和宋国已经开打了。这时候赵佶绝对不敢再招惹折家——否则后院失火,大宋立刻就完蛋。
这一次,不仅仅是打西夏那么简单。
对于秦牧来说最重要的事,是锤炼这一套战争体系。从后勤,到行军,到作战,到善后,最终,是如何治理地方。
近卫军是一支全新的军队,现在的行军作战方式,因为武器装备的提升,和过去有了质的变化。
现在的近卫军,可以说是简配的二十一世纪军队——没有飞机,也没重炮。当然这两样实际也不需要。
二十一世纪的军队,自然有二十一世纪的样子。
这点让种家军最是羡慕。
种彦崇这辈子第一次坐过了飞机——秦牧来宁边时候,开着飞机把种彦崇捎带过来的。
种家军打完了张过,回到老家没几天,种彦崇就又把他们带了出来。这是一支三千人的队伍——多了也没必要。
他们直接来到了宁边,住进了军营。
到了军营之后,这些种家军的士兵才发现自己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当然啦,整个军营都是按照后世的规格打造的。
一切都不同于本时空,种家军刚来时候,就连吃饭都几乎不会吃了。
为了让种家军更加快速的融入这次任务,他们的后勤全被近卫军接管了。
吃饭时候,种家军眼巴巴看着近卫军一支一支部队,唱着战歌步入食堂。这时候他们不由得也想有样学样,想跟着唱两句。
可是唱什么呢?种家军没这个传统。他们只能吃!
这样让种家军的士兵觉得自己都不是人,完全是一群牛马猪羊,在近卫军的包围下被圈养。
种彦崇看到自己的兵这个模样,当然是觉得丢人。
但是这个时候他可没时间考虑自己的面子,他一心想的是家族未来。
当日面对秦牧的发问,种彦崇认真的回答:“愿为王前驱。”
这个回答,秦牧不能说满意,也没有不满意。但是这个回答是过关的。
实际上秦牧现在也不能肯定到时候会发生什么。出征西夏不是打仗——打赢对秦牧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对秦牧来说,西夏这块地方上的人怎么处理,才是最大的问题。
他并不了解西夏,也不了解西夏的人文情况。可是时间紧迫,他没办法先去调查一番,然后再做决定。
这样只能是边打边看。
种家军做的过了,他可以出面制止,如果做的不够自己满意,秦牧还可以给种彦崇加点压力。
这个分寸的把握,现在秦牧根本没有办法确定。
秦牧的想法种彦崇肯定不知道。他只知道种家的未来,成败在此一举。
“老四,今晚早点睡,明天就出征了,你是先锋,别出问题。”种彦崇嘴里的老四是种师中的孙子:种彦崖。
种家人丁不旺,种彦崖虽然排行第四,但是他上面三个哥哥都夭折了,实际上他是种师中唯一的孙子。
这一次被种彦崇带出来,作为种家军的先锋。
“大哥,我们这样还有意思吗?活的都不像个人。我不想当近卫军的牲口。”
种彦崖一肚子的气。种家是西北最高的存在。他们家比折家还要强大好多。
种家子弟,要比折家人还高一截。要不怎么种申想娶折家姐妹,折家非常乐意呢,甚至两个一起嫁给他都可以。这就是因为种家的地位更高。
但是种彦崖来到了宁边,兜头盖脸就被打懵了。
这里哪还是自己熟悉的天下,这完全是另一个世界。近卫军的一切他都不认识。从车辆到武器,就是人都不一样——近卫军全短发。
尤其可气的是,近卫军中的许多军官,之前是折家军的人,种彦崖是认识的。那时候他们想巴结自己都够不到自己肩膀。
现在可到好,那些人换了一身皮,剪去了头发,竟然装不认识自己。
自己想和他们说句话都爱答不理的。这让种家公子怎么忍得了!
他的种家第三代身份,他的骄傲和自尊,在这里半点也没有得到尊重。
近卫军中没人在乎他是谁,甚至整个种家军,都根本不放在人家眼里。
在近卫军眼中,他们就是牲口,在前面拉车的。人家近卫军才是坐车的人。而且事实的确如此,近卫军的确大部分人都乘车。
种彦崖无法接受这种落差,而且他也极度渴望拥有近卫军的一切。
这种心态终于在今夜爆发了。
“大哥,我们种家军,也要有吉普车和机枪,也要有火炮。有了这些,我们不比近卫军差!我们打的过他们!”
“住嘴!”种彦崇压低声音,恶狠狠的说道:“老四,你懂个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