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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节

    当天晚上,两人吃着热了一次依然很好吃的剩菜,“欣欣,今天那叔叔叫何越少爷,他是真的少爷吗?”

    好吧。

    贫穷限制了她的想象力。

    再有,爸不是说过吗?

    在她还没有出身前,在爸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少爷小姐都是要被揪出来的。

    所以,

    李兰才很疑惑。

    她以为那样的称呼,只有在电视里才有的。

    “应该是吧。”

    陈欣欣也有些不确定,“不过,他家里很有钱是真的,估计,那位叔叔是他们花钱请的佣人吧。”

    “哦。”

    李兰没有再多问。

    别人家再有钱,和她的关系不大,现在好好读书,以后也能挣钱的。

    上晚自习前,六班的学生迎来了王老师的魔鬼发言,“作文,至少八百字,后天早上,交给语文课代表。”

    话落。

    心还在公园的学生们,一片哀嚎。

    可能是因为一个白天没睡的原因,半夜的时候,何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女人疯狂的脸。

    快速行驶的车辆。

    接着是满地的鲜血,一脸的恨意,还有落气前的那一句歇斯底里的吼叫,“你就是个怪物!”

    然后。

    何越睁开眼睛。

    果然是行不通的。

    “少爷,你没事吧?”

    第二天早上,李海看着脸色苍白,满眼血丝的何越,原本高兴的心一下子就凉了,“我去叫医生。”

    “不用,我上学去了。”

    “可是,你还没有吃早餐呢。”

    只是,这话何越直接当做没听见,昨天晚上只睡了半个小时,前天晚上和昨天白天都没有睡,他现在什么也不想做,就想好好地安心地睡一觉。

    半个小时后。

    坐在李兰后面的何越,趴在桌上,沉睡过去。

    一日秋游是短暂的。

    高中的生活主体依旧是一节接着一节的课,永远写不完的作业,以及一张张的卷子。

    又一次放月假的时候。

    天气已经很冷了。

    回到家,看着院子里挂着的皮毛,眼睛一亮,欣欣和何越对她的帮助很大,她一直都没有想到,能送他们点什么,表达一下自己的感谢之心,现在,她终于知道可以做什么了。

    “你也要跟着上山?”

    李富贵有些惊讶。

    冬天地里没什么活,女儿哪怕是放假,也是在家里写作业看书的,有时候他也想着,让兰兰出去走走,别读成书呆子了,她就是不听,如今倒是主动提出来了,李富贵觉得该问一问原因的。

    李兰也没想隐瞒,将两人对她的帮助说了一遍。

    “好。”

    李富贵直接点头,“今天天晚了,明天早上我带你上山,我帮你打。”

    打猎。

    李兰也是会的,当然,不是打那种大动物,就是抓兔子和野鸡那些没有危险的小动物。

    李富贵就更厉害一些,在李兰还小的时候,和他的兄弟一起打过好几次野猪,不过,现在就是遇上野猪,也不敢打了,前两年,上面的政策下来了,说野猪是保护动物,不能打杀的。

    之前有人没当回事。

    被抓住当了典型,现在人还在牢里呢。

    “嗯。”

    李兰端着大海碗,里面是她妈王桂花做的臊子面,还加了一个荷包蛋,好吃得很。

    至于何越是男同学,女儿和他走太近会不会不好,这一点,要是换成何越的成绩比女儿差,他肯定会这么想,并且叮嘱女儿,姑娘家要长点心眼。

    但何越是谁?

    当听见他两次考试,最多只差十分就满分,闺女还说,就他这样的成绩,全国的大学,他想上哪儿就能上。

    在成绩就是一切的家长,李富贵看来,性别完全不是问题。

    有这样好成绩的学生教帮助自家女儿,嗯,说不准,他们家还真能出一个大学生,那就是祖上冒青烟的大喜事,要知道,他们村里,至今为止,还没有一个考上正经的大学,本科的那种。

    所以。

    第二天,李富贵带着李兰山上,也是格外的用心。

    运气很不错。

    还真让他们父子俩抓到了几只兔子,“现在好了,本来我打算,要是抓不到的话,就去村长家买两只的。”

    至于为什么不用家里挂着的皮毛。

    因为那是早被人定了,给了钱的。

    这也是冬天里李家的收入来源之一,所以,李富贵很看重,李兰也没有开口要院子里的那些皮毛的原因。

    月假,说起来长,实际上也就只有四天时间。

    这其中还要包括月假前后两周星期六下午到星期天晚上这一天的假。

    好在。

    天气好,家里工具也有,有李富贵帮忙,李兰算了算,在她离开的时候就能将礼物做好的。

    这期间。

    她还去了一趟三婆家。

    三婆,就是他们村子里有名的神婆。

    有人说她不灵,有人又说她非常灵。

    按理说,从小就受科学知识熏陶的李兰,不应该相信这些的,可在村子里出生,从小就听了不少大人们口中稀奇古怪的事情,再加上她遇上的事情,总觉得试试,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三婆家很富有。

    房子也是村子里的独一份。

    她的儿子女儿出去打工,都挣了大钱,每年都会回来一趟,想要接她去城里享福,只是三婆不愿意。

    没办法。

    她的儿女只能出钱,给她将房子修得好一些,让她住得更舒服一些。

    “三婆,你在家吗?”

    李兰笑着站在院子门,扯着嗓子问。

    和别的神婆不一样,三婆看起来一点都不神秘,也不可怕,听见声音,走出来,看见是李兰,笑出了一脸的褶子。

    和村子里其他人不赞同李富贵那么穷的家庭,还硬是要送两个女儿上学的做法。

    儿子上就可以了啊。

    女儿就算是考上大学,一嫁人,再生下孩子,满心都是男人和儿女,哪里还记得父母,对亏啊。

    但三婆不一样。

    当初,她女儿多年前参加高考,差得很差,别说本科,就是专科都上不了,复读女儿不愿意,于是,三婆一咬牙,将家里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找关系,走后门,硬是将人塞进了本市一所大学的冷门专科。

    仔细算起来。

    说实话,要是按照村子里人的想法,那确实是不合算。

    所以,三婆也没让人知道她塞了多少钱进去。

    那个时候的几万块,哪怕是在现在,也是一笔巨款,至少村子里能拿出来这么多钱的人没多少。

    不说女儿孝顺,这笔钱早就回来了。

    就算是女儿不孝,她也不会后悔当初的行为。

    孝不孝顺是女儿的事,她生儿育女的观念很别人不一样。

    不管儿子女儿,她都是因为爱他们,才生下他们的,并不是说想要老了以后能有个依靠。

    对于一个做母亲的来说,儿女的幸福更重要。

    看看她女儿,领着高工资,和城市里的丈夫,公公婆婆相处都十分有底气,受尊重。

    住在村子里,她见过太多出嫁的女儿,被虐待,过得不如意,娘家人会出头,但一提到离婚两个字,就立刻开始劝了。

    三婆有时候就在想,要是她的女儿遇上同样的情况,她绝对会支持她离婚,自家闺女,这么出色,哪怕不靠男人,也能过得很潇洒,所以,有什么好怕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一致的观念。

    三婆要和李富贵一家走得更近一些。

    而长得好看,又懂礼貌,学习还刻苦,可以说是她看着长大的李兰,是很得她的喜爱的。

    “兰兰,放假了?快点进来坐。”

    三婆穿着青色的棉袄,带着一定红色的帽子,冲着她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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