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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瑞也是被人宠着长大的,他是家里的老幺,爸妈对他是最好的,尤其是大哥离开后,爸妈更是将一腔爱心都转移到他身上,自然不是个多么宽容的人,只要他在家,基本都能跟丁语淑闹一场。
直到后来,他去上班,再后来去木匠那里学手艺。
因为木匠觉得他偷师,张瑞心高气傲,直接离开了。
只是离开的动作很爽,回家的时候他却是瑟缩的,一时不甘心,就偷偷跑到岚山上待着,打算先想好怎么跟爸妈说再回去。
这一待,张瑞就遇见了一个小丫头。
晕倒在岚山往下的路途上,他正好要经过。
这岚山是村子里人很少过来的地方,可能十天半个月都不会有人来,他一发现,第一时间就想着将这孩子带下去。
结果这孩子一睁眼就喊他:爸爸。
早在半年前,老妈就说让他结婚,只是他不愿意,二哥二嫂的事情让他厌恶至极,只觉得结婚一点也不好,再加上平日里村子上婆媳关系也总是能闹得人尽皆知。
张瑞不愿意以后的生活也变成这样,跟这个世界大部分一样,忙忙碌碌,没有追求,没有作为,泯灭众人中。
于是在看见这孩子叫自己爸爸后,张瑞灵机一动,决定收养她。
养孩子不是一个容易的事情,但他本就喜欢孩子,尤其是天骄都五岁了,已经有自理能力,只要给她吃的喝的就可以了。
关键是这丫头长得好看,带出去也有面子。
最初的想法是如此的玩笑和轻易。
不过后来,他不止一次的庆幸自己有了天骄。
未来别人谈论孩子,他也能说话,谈论孙子更是容易,因为他家姑娘,将来可以招上门女婿。
他还是跟世人不一样,他是在认真的享受自己的生活。
不是说完全不要女人,他在后来的生命中也遇见了喜欢的女人,只是他喜欢及时行乐,不喜欢被婚姻束缚。
身边的人来来去去,曾经的好友被生活所累,偶尔也会跟他抱怨,妻子整天嫌弃他赚的少。
这个时候张瑞就不得不庆幸,自己没有这个烦恼。
有人说:没有另一半,多么孤单啊。
他孤单吗?
一点也不。
忙着赚钱,忙着看女儿,等后来女儿长大了,结婚了,他就忙着照顾孙子,真的很忙,根本没时间感觉到孤单。
谁让他做一件事都很专注呢。
……
说来也奇怪。
张瑞一直觉得这个女儿不是人,理由自然是她从小到大一直在发生过得怪事上。
后来二宝不见,她找二宝的手段,也是彻底让他知道,闺女还真不一定是人。
一开始他以为闺女是根草,不过后来发现闺女还能跟天对话,能控制雷电,甚至偶尔母亲抱怨一直不下雨,庄稼都快枯了,当天,村子周围那一块就能够下一场大雨,将所有的庄稼都滋润一场。
又或者某个雷雨天气,新的二嫂抱怨一声,说二宝害怕打雷,立马让雷声就能停下。
尤其是那次,刚调侃完闺女和萧和的事,就见萧和平地摔,还被鸟拉屎在头上,洗了好久,委屈的都不敢见闺女了。
偏生闺女一脸愧疚,还主动去哄。
还有在那时,他分明听见雷声,结果闺女瞪了眼,那雷声就停了。
他想着,不会天骄的亲爸爸是天上某个神仙吧?
知道她喜欢人了,所以生气了?
张瑞甚至恶趣味的想着,若是天骄结婚,他该怎么办?那不得气死?
事实上果然没错,天骄结婚的那天,是酒店里。
二十岁的女孩精致漂亮,亭亭玉立,不是如同电影明星一般的瘦弱,却是有些丰盈到诱人的女孩。
她穿着大红色的喜服,出现在酒店门口,和一个穿着同样款式的青年站着迎接宾客时,张瑞清楚的看见天空中乌云满满。
不少宾客都担心下雨,张瑞一点都不担心。
果然那一整天,这块都没有下雨,反倒是在婚礼开始的时候,天气晴朗,同一个城市的其他地方都下了大暴雨。
不过大暴雨也就下了半个小时,之后就清朗了,出现了彩虹,正在他们这酒店上方,看着格外漂亮。
后来闺女生孩子也是,天气阴沉了好久,甚至在闺女哭嚎的时候,下起了大雨,不过等孩子生出来,闺女被送回病房,雨就停了,窗外还有明亮的阳光和彩虹。
闺女就这么看着彩虹喊了一声:“爸爸。”
张瑞暗自抹泪,果然不是叫他的。
不过在这之后,闺女就再也没有怀孕过了,也没听女婿有什么避孕手段,反正就是没怀孕!
张瑞暗戳戳的想,肯定是闺女那个厉害的爸爸不让她怀孕了。
毕竟女儿生孩子太可怕了。
他心中也是赞同的。
就是不知道闺女的亲爸到底是谁呀?
这是他一辈子都在琢磨的问题,而他也一辈子没问出口。
反正是他闺女就够了。
张瑞很坦然。
他一辈子没结婚,却有女儿,有女婿,也有孙女。
死的时候,张瑞都是笑着的,这辈子,他过得心满意足。
可能还有一小个,写了一千字,总觉得不对,再琢磨一下看能不能写顺。
☆、第 27 章
84年夏天
从南边开来的一辆火车上, 一对小情侣坐在下铺的床上。
男孩正在拿着本子和笔记着什么东西。
女孩半靠着在做事的男孩身上,像是在睡觉, 但又没睡着,两条小细腿掉在床沿上,足尖绷直时能够挨着地面, 但大多数时候都是晃悠两下,时不时嘟囔一句:“弄完没?”
声音细细小小的,带着一股子甜腻的味道,让人一听就是在撒娇。
“还没, 你先睡。”萧和低声回了一句, 继续目不转睛的盯着手里的账本。
火车外面已经是晚上了。
“不,马上就要到了,还是不睡了。”天骄摇摇头, 说完又打了个哈欠。
抽条后的她褪去了幼儿时的胖乎, 一张巴掌大小的脸蛋看着格外小巧, 仿佛真的一手可遮,她皮肤莹白,下巴下是漂亮的脖子和精致的锁骨,即使穿着简单的衬衫长裤,却莫名比身边人的多出一种玄妙的气质。
至少一眼看去, 人群中最亮眼的, 绝对是她。
而被她靠着的男孩也是极为秀气,皮肤比早年黑了点,也是这些年东奔西跑的结果, 让他的漂亮秀气的五官中多出了几分男人的阳刚之气
。
他穿着黑色的长裤,一双大长腿让人侧目,甚至在算账的时候,都不用工具,直接嘴巴动动,速度又快又准,握着笔的修长手指根骨分明,要比脸蛋白不少,写出的字也是十分俊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