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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经过六十多分钟的航程,开始看到陆地的灯火出现了。

    米纳岛在望,天微有如吃了颗定心丸,耳畔听到唱歌跳舞的乐声,她紧绷的神经也松弛了下来,终于有心情感受慵懒闲适的南洋海风了。

    「恐吓他人是有罪的,等一下我一定会到派出所去告你威胁恐吓。」提起搁在脚边的行李,她信誓旦旦的说。

    在他莫名其妙的大笑过后,她就决定无论如何都不再理会他,虽然海浪令船只颠簸得要命,虽然漆黑的海面根本伸手不见五指,她依然从行李袋里取出一本企业管理方面的书籍看了起来,对他的言行举止充耳不闻。

    说也奇怪,自从她自顾自的假装看书不再理他之后,他居然也不再打扰她了,她曾偷眼觑了他几回,发现他炯然的眸子望着远方无垠的海面,抽着烟,仿佛陷入深深的思索中。

    她好奇了,一个茹毛饮血还妄想要非礼她的原住民能思考些什么东西?唇边还浮着一个萧索的线条哩,真是好笑!

    不过,不管他在思索些什么,都跟她没关系,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只要让地主签下合约,她就可以收拾行李飞回台湾了,她将一生都不会再来这个怪地方,也一生都不会再让误上贼船这种事发生在她身上!

    「岛上没有派出所这种东西。」他毫无公德心的把烟蒂扔到海里,慢慢地开口告诉他。

    她冷若冰霜的瞪视着他。「现在知道怕已经太迟了,无论如何我都会向这个岛的最高权力者投诉你,你很快就会被驱离这个岛了。」

    他无所谓的笑了笑,站了起来。

    她仰视着他约莫一九〇公分的刚挺身躯,幸好她也拥有如模特儿般的高姚身材,不然不就矮他一截了?

    「等着看!」她哼了一声,转过头去不再理他。

    她才不信岛上没有派出所,他一定是怕了,想求饶又拉不下脸来,所以才想骗她,可惜她不是那么好骗的,才不会上他的当!

    陆地距离泊船的地方还有一小段距离,她迫不及待的卷起裤管、脱下鞋,赤足涉水而过,正式踏上米纳岛的土地。

    登岛之后,她马上看到一个年轻人举着写她名字的名牌。提着高跟凉鞋和行李袋,她马上朝对方迎过去。

    「你好、你好!我是凌天微——」

    没想到年轻人却从她身边大步走过去,她错愕的愣了一下,转过头去,看到年轻人在跟恐吓她的家伙讲话,还不时指指她。

    她蹬视着他们怪异的举动。

    「叽哩咕噜、叽哩咕噜、叽哩咕噜……」他们用她听不懂的语言快速交谈着,两个人的视线有时瞄向她,有时低头商议。

    她有些惊慌的瞪视着他们。

    如果她猜的没错,他们是同伙,这是个海盗窝,他们要联手做掉她或者轮暴她,劫财劫色,最方便的弃尸地点仍是那片漆黑无边际的大海……

    「GO,GO。」年轻人大步走回她身边,让她措手不及的从她手中把行李抢走。

    「喂!」天微歇斯底里的追上去,行李「被抢」让她有些失控。「你是谁?快把行李还给我!」

    「他听不懂你讲的话。」一个很讨厌的声音飘到她耳际。「如果想谢谢他,到达目的地时只要象征性的给他一点酬劳就行了,一瓶汽水或一罐啤酒都行,这里的人不会贪得无餍。」

    她瞪了多管闲事的家伙一眼,没好气的说:「我不要跟你讲话,你也不要跟我讲话!」

    说完,她又去抢自己的行李。「不管你是谁,我要自己提我的行李……」行李里有两份很重要的合约书、公司的用印,还有她的护照和回程机票等等,说什么也不能交给一个意图不明的人。

    「No、No。」年轻人笑着摇头,不肯放手。

    「救——命——啊!」她放声大叫,希望引起别人注意。

    「救——命——啊!」没想到年轻人竟然学她的声音也放声大叫,叫完哈哈大笑,乐得很。

    「我快疯了!」她气急败坏的取出手机,想打电话给代为安排行程的旅行社发枫。

    「这里手机不通。」那个很讨厌的声音又飘来她耳际刺她了。

    「谢了!」她俏容铁青,没好气的说道:「你会讲他们的话,你告诉他,叫他把李行还给我!」

    他打量着她。「我为什么要无条件的帮你?」

    他的语气与问法实在叫人生气,她深吸了口气。「好!我会给报酬,十罐啤酒够不够?还是你要十罐汽水?」想来这里还未开化,仍然停留在以物易物的时代。

    他真的没想到在同一天之内,他会笑出声音两次。

    但千真万确的,她又惹他发笑了。

    「你笑什么?」他的笑声倒是惹恼了她,红颜微怒。

    他不理她,低头与年轻人交谈,两人谈得很愉快,好像全然忘了她的存在。

    「你们到底要把我的行李拿去哪里?把行李还给我!」她又追上去,他们还是不理她,继续聊他们的,而行李也始终如一的握在年轻人手中,不曾动摇。

    星空下,拂着海风的清凉空气中,走过草地和灌木以及茂密的椰子树,三条长长的人影一路拉拉扯扯的来到两间面海边的椰子屋。

    他们走了进去,天微别无选择的跟着走进去,年轻人这时搁下刚刚说什么都不肯放手的行李,笑着对她比了比那个讨人厌的家伙,然后就拍拍屁股,轻松的走了。

    「喂——」她无比傻眼。

    他不是来接她的吗?怎么把她和这家伙丢在这里就走人,那她怎么办?

    「我饿了,吃饭吧。」他点起了小油灯,像回到自己家一样,熟门熟路的掀开饭桌上的菜盖。

    桌上摆着五小碟的菜,他打开饭锅,径自装了一碗饭坐下来开始吃,迅速吃完,又起身添了一碗饭。

    看他吃得津津有味,天微吞了口口水。

    她看看表,晚上八点多,中餐是在飞机上吃的,怪异的旅程让她没时间去感受饿。

    而现在,饭菜的香味吸引着她的胃,害她不争气的分泌起唾液,可是她怎么拉得下脸来吃。

    「咳!我说——」她清了清喉咙。「干么不开灯?」

    他休想来制造浪漫这一套,她可是对他一点意思都没有。

    「岛上没有电。」他简单的回答了她,转眼之间又添了第三碗饭,没注意到她突然乍红的脸蛋。

    看他吃得那么快,她不自觉的又吞了口口水,看了那饭锅一眼。

    那么小的饭锅,里面没多少饭吧?如果她再不坐下赶快吃,给他吃完可怨不得别人,她有点后悔干么不听裘素的意见,带碗泡面来呢……

    「你不吃吗?」他忽然抬起头问她,炯亮的黑眸在小油灯的光亮中分外吸引人,像两簇黑色火焰。

    凭良心说,这家伙是长得不赖,可惜在这种地方生活,一定没有文化。

    「谁说我不吃,我要吃。」她搁下紧紧握在手中的行李走过去掀开锅盖,语气仍然倔强,不肯放下身段跟他和解。

    添完饭坐下后,夹菜前,她挺有个人原则的对他说:「你放心,这顿我会付钱的。」

    她才不要占他便宜,当然,他也休想占她便宜,以为供她一餐就要她以身相许,门儿都没有。

    「随便你。」他根本不看她,径自吃自己的,吃完第三碗,又添一碗,食量委实惊人。

    如果不是他天生丽质吃不胖,那么就一定是他以运动控制体重,否则哪会有如此恰当的身段?

    「这是什么?」她夹起一片嫩黄色的菜叶问他,味道爽口中带着微辣,让她脾胃一醒。

    「鱼。」他如此回答。

    「骗谁?」她夹着菜叶在半空中晃了晃。「这明明是菜!」

    「知道还问?」调侃至极。

    她哼地一声,决定把肚子的温饱摆第一,不装什么文雅了。

    她也添了第二碗饭,这时候的他已经与饭菜休兵,他懒懒的靠在椅背上,南风徐徐从屋子的三面大窗吹进屋里,从窗户望出去,可见看见沙滩和海,虽然外头的气温将近二十七、八度,但舒懒的海风让人一点也不感觉到热。

    饭锅见底,餐碟均空,她吃饱了,此行的任务很快回到她明晰的脑中,她没有任何心情享受片刻的静谧,只想完成工作,然后回到她熟悉的土地上。

    「你知道一位名叫梵立的东方人吗?如果你带我去找他,我可以给你——」她想了想,很大方的说:「我可以给你一百罐啤酒和一百罐汽水,外加任何你想要喝的饮料一百瓶,如何?同意这个交易吗?」

    天微眼巴巴的等着他回答,他却站了起来,收妥餐椅,跟她来个答非所问。

    「里面有两间房间,我睡前面那间,你睡后面那间,这里的水很珍贵,如果要冲澡就节约水源,明天早上八点可以吃早餐,逾时不候。」

    她倏地站起来,两手撑着桌面,眸底有着讶异。「你的意思是,我今天要睡这里?」

    不会吧?这样跟在船上有什么不同?

    「没错。」他不理她的惊讶径自走进房间,舒懒的声调钻进她贝耳里。「忘了告诉你,十九世纪的海盗们非常欲求不满,他们不只在海上奸掳女人,上了岸当然也要找找乐子,所以说,传说岛上也有不甘心受辱而自尽身亡的女子魂魄在找替死鬼,找的当然同样是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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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没告诉她,岛上连热水也没有。

    当然,聪明的她在愣然过后很快的明白了,没有电,就没有电热水器,所以自然没有热水,如果要洗热水澡,恐怕要自己用柴烧水。

    幸好水不热,但也不至于冷,天微迅速洗了头也冲了澡,水龙头的省水装置让她洗得并不痛快,不过沐泽的清爽仍让她精神一振。她走出浴室,回到他指定的第二间房间,煤油灯已经点着在床头柜了。

    那家伙进来过。

    一向精明的她,为何会让自己掉进这个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境地?

    她信任秘书安排的旅行社,没有多加调查米纳岛的背景,她认为只要合约签好就行了,其他的都不重要。

    可是现在看看,她让自己多狼狈,跟一个不知道身分背景的男人一起住在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连要找的人都没见到半面,这跟她的原则完全背道而驰,一点效率都没有!

    就着油灯的光亮,她打量着不大的方正房间。

    墙壁是竹编制成的,地板铺着竹子,可能是因为这样吧,空气里充满着大自然的芬芳,地上的车席上有个垫子,角落里有个三格柜,除了一支手电筒,柜里没放其他东西,她的行李静静的搁在柜旁。

    她走到窗前,敞开的窗外是大海。

    柔柔月光在海波上碎碎亮亮地闪耀着,耳畔听到海浪拍打沙滩的旋律,海风温柔的拂过她的脸,抬眼一看是无云的星空,这景致美得叫人叹息,但她却该死的想起那家伙的恐吓!

    她知道拉下窗子他的恐吓就成功了,然而在她一点安全感都没有的此时,也只能老大不情愿的接受他的恐吓了。

    她探出身去,动手将撑住窗户的棍子往里拉。

    「啊——」

    她发出一声惨叫。

    砰地一声,门被推开了,马上有人冲了进来,她嘴唇泛青、眸带泪花,控诉的看着他。

    都是他!如果不是他一直吓她,她也不会想关窗户去夹到手,这笔帐算在他头上,一定要算在他头上……噢!痛!痛死了啦!

    「把手指打开!」他握住她雪白皓腕,强迫她张开扭缩成一团的五指。

    「张不开……」她的泪水一滴一滴的掉到他粗黝的手背上,她真的不想因为这么可笑的事而哭,可是好痛,真他妈的痛极了!

    「非张开不可!」他动作粗鲁,硬是把她的五指扳开。

    「哦!」她呻吟一声,表情痛彻心扉,因为身体发肤上的痛,她忽然变成了一朵脆弱的楔。

    他检查着她的五指。「还能动,没什么大碍。」

    他替她揉着指节,居然出乎她意外的温柔与仔细,拇指与食指搓揉着她指节的力道恰到好处,温热的传进了她的肌肤里。

    「可……可以了。」她抽回自己的手。

    「你看起来不像个连窗子都不会关的人。」他把窗子关上。

    天微没好气的吸吸鼻子,死都不会告诉他,如果不是因为他吓唬她,她根本不必关窗子,然后害自己夹到手。

    他走了,她连忙取出常备的曼秀蕾敦药膏来擦。

    擦完,她整个人放松地仰躺在垫子上,深深的朝天吐出一口气来。

    这个房间没有电视、没有影碟,也没有书报杂志,除了乖乖睡觉还真不知道能做什么。

    「对啊,我可以上网!」

    灵光一闪,她连忙跳起来拿出行李袋里小巧的笔记电脑,可是整个房间找了一圈,就是找不到网路线的插座。

    她蹙起了秀眉,烦躁到了极点。

    「太好了!没有电,所以没有电视,手机没有讯号,连网路都没有,吼!这里到底是不是人住的地方啊?!」

    她是个闲不下来的人,就算周末假日也一定会给自己找事做,像这样无所事事的浪费时间对她而就是浪费生命,她可是个连谈恋爱都主张半糖主义的女人。

    大学时代,她的死党芷伶有个交往一年的土木系男友,每天和男友如胶似漆的黏在一起,最后他们同居了,「蜜糖主义」的可怕之处也渐渐显露出来。

    芷伶每和男友大吵过后就跑到她的租处诉苦,一住几天不回去,这种情形不是偶发事件,而是两、三天就发生一次,看得周围的人都累死了,也对他们两个人的相处模式充满了疑问。

    她曾问过芷伶,他们既然这么不合,为什么不干脆分手算了?

    偏偏他们又不分手,四年来一直反复上演着吵架、出走、和好,最后还不是因为男方另外结交了一个外县市的女友而分手。

    让芷伶最呕的一点是,她的前男友和那位外县市的女友交往了三年仍然感情甚笃,远距离的恋爱让两人更珍惜相处的时光,两个人后来还结婚了,目前有两个孩子,生活非常美满。

    于是,天微深刻的体认到半糖恋爱的重要性,她还很公式的分析过,半糖主义的恋爱可以节省约会的支出,两个人天天腻在一起,就免不了要天天花钱,而且半糖恋爱也会让彼此都有比较多的时间做自己的事,不会习惯性的要陪对方,反而该做的正事都没做。

    另外,人往往都不懂得珍惜在身边的人,像芷伶,同居时,她天天为男友做饭、洗衣,那个男人从来不曾感谢过她,反而视为理所当然,久而久之,芷伶还没嫁给他就变成黄脸婆了,对男人而言,一点新鲜感都没有.所以她发誓,她绝对不要变成像芷伶那样可悲的女人。

    她一直是个很实际的魔羯座,身为家里的长女,人生的每一个阶段她都按部就班的来,要她谈起恋爱就天天跟男朋友黏在一起,她觉得真的很浪费时间。

    她认为在半糖主义的恋爱下,偶尔约个会不是很好吗?可以好好的计划当天要做什么、要去哪里玩,这可比芷伶和她男友到最后都只窝在家里看电视强多了。

    所以大三那年,她交了男朋友之后,就坚持每周约会一次,最多两次,而且不强迫对方的假日专属于自己。

    因为见面的时间不多,而且都很有计划的出游,所以他们从来没有吵过架,直到对方大学毕业之后赴美留学,两人这段情才理性的划下休止符,她因此有了一段记忆很美好的初恋。

    当然,也不是每个男人都肯接受她这种半糖恋爱论调的。

    进入万邦之后,因为工作的关系,她结识了一位建筑师。

    那位杰出的建筑师才交往三个月就邀请她同居,她敬谢不敏的推掉了,后来就渐渐疏远他,因为那个男人的控制欲太强了,虽然她不跟他同居,可是他还是把她当成他的所有物,每天下班时间一到,他的电话就来了,一定要跟她一起吃晚饭,假日也一定要她出门约会,她哪受得了?

    第三段情史也毁于她的半糖论调。

    那是一位优秀的会计师,她向他提出半糖主义的交往,刚开始工作同样很忙的他欣然接受,但时间一久,他就开始怀疑她是否有别的男友,否则热恋中的人,为什么不想时时刻刻跟他黏在一起,也从来不查他的勤?

    当然,分手收场是免不了的,她也不会遗憾,反正她就是无法接受蜜糖主义的恋爱,她根深柢固的认为,那绝对会扼杀一段恋情!

    她超级欣赏SHE的那首歌——半糖主义。

    我有自己的生活,爱不是每天相依为命,我要对爱坚持半糖主义,永远让你觉得意犹未尽,若有似无的甜,才不会觉得腻……

    听!写得多好啊!

    就是这种感觉!她完全相信七年之痒一定会发生在恋人之间,除非一直以半糖主义来相处,全情投入只会加速爱情的死亡……

    哦!她怎么会想起这个呢?

    一定是因为她太无聊了,她现在又没有男朋友,半糖还是蜜糖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早知道岛上会落后成这样,她就该带几本书或者随身听来,起码可以用来打发睡前的时间。

    现在扼腕已经太迟了,明天她一定要用最快的方法找出地主,迅速签完合约,然后飞离这座连热水都没有、鸟不生蛋的烂岛!

    她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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