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求婚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到山顶上,鸟儿叽叽喳喳开启了早会,晶莹透亮的露珠滑落到叶尖,森林里充斥着雨后泥土和木屑的清香味。
已经整整过去一天一夜了,付知宁被鸟叫吵醒,她迷迷糊糊舔了舔起皮的嘴唇,肚子咕噜咕噜叫个没完。今天再不找点吃的填饱肚子,她就真的要饿死在这深山老林里了。
她警惕地环顾了周围,没有其他人出现。在林子里完全分不清东南西北,付知宁也不知道自己距离木屋走出了多远。她计划今天找一个开阔的地方,整个SOS信号,说不定搜救的人能看到自己。
虔诚的双手合十,默默祈祷老天爷能指条明路,付知宁念叨完把手里的树杈抛向了空中。目光跟随着小小的树杈从天上落下,分叉的位置正好与一旁的小溪同向。于是,付知宁顺着小溪继续上路。
路上都是松林和叫不上名的大树,没见到一颗野果子,付知宁头晕眼花,脚底跟踩了棉花一样,轻飘飘的。就这样瘸着脚坚持走了几公里,眼前的植物突然换了品种,变得矮小起来,清洌的溪水涓涓流泻,水流声愈发得大了。
眼前豁然开朗,瞧着这块空旷的位置,俯瞰城市的角度是如此的熟悉,就连路旁的溪流和几十棵果树都没变样,付知宁愣了片刻,忍不住爽朗地笑出了声。
人这一辈子遇到的事情,机缘巧合,很多可能无法用客观事实来解释。
就比如,她打死也想不到,这就是当年她逃婚躲了三天的那片森林,兜兜转转一圈没想到竟然回到了这里,当年她可是特意挑了一个有吃有喝的地方。躲在这,至少一时半会饿不死了。
由于一直在行走,右脚腕肿成了馒头,付知宁饿了太久,如今早已没了体力,活生生能撑到这已经算是奇迹。吃了几个酸涩的果子果腹,胃里总算有了点东西,被白雅晴踹了一脚,她腹部一直在隐隐作痛。
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付知宁靠在树下休息闭上了眼睛。
昨晚前半夜雨一停,众人就再次开始了搜寻,林屹泽嗓子喊得快失了声,整个人看起来狼狈不堪,连湿巴巴的衣服都没来得及换。他一手举着探照灯,一手拿着扩音器在树林里行走。
又找了几个小时,直至天空露出了鱼肚白,还是没有付知宁的踪迹。
周铭杰一脚踩进水坑,脚底一打滑,摔了个大马趴,他忍不住咒骂,“妈的,每次来这破山都没有好事。”
“你刚才说什么?”身前的林屹泽忽然转过头来沙哑地问到。
周铭杰爬起来,把手上的泥土蹭在了裤子两侧,“我说咱之前来过一次,这不就是当年弟妹逃婚咱们找过来那座山吗,每次一来这就倒霉,上次我......哎,你干嘛去!”
林屹泽眼前一亮没等周铭杰说完就往回跑,在空中盘旋的直升机接到信号,不断下降,在距离地面不远处放下了绳梯。
“你小心点!”呼呼的凉风挂刮过脸庞,周铭杰眼睁睁看着林屹泽身手矫健地爬上了直升机。
真是活生生把人逼成了蜘蛛侠。
日头高高挂起,付知宁觉得自己要死了,身体难受得要命,五脏六腑都在冒火,她不会是吃了有毒的果子要挂了吧。年纪轻轻,她可不想死这么早。
就在她浑浑噩噩马上晕过去的时候,巨大的噪音回旋在耳畔。
“安安,醒一醒?”
临死前付知宁竟然听到了林屹泽的声音,她恍惚着眼睛睁开了一道窄窄的缝隙,刺眼的阳光照射进瞳孔,模糊的光线中,付知宁依稀看到了那张心心念念的面孔。
“屹泽。”小丫头虚弱地叫出了男人的名字,抬起手臂想抚摸男人的脸颊。
林屹泽抓着她的手贴到脸上,激动得热泪盈眶,“宝贝儿,是我,我在这。”脸色惨白的付知宁依偎在他怀里,整个人瘦了一大圈。
付知宁还是觉得自己在做梦,傻乎乎地问:“我是要......死了吗?”
“你没死,你活得好好的,我来接你回家了。”男人拧开瓶盖,灌了一大口水渡入小丫头的口中,接连喂了几次,付知宁的意识终于清醒了一些。
小丫头嘴唇干裂,脸颊上一边一个通红的巴掌印,胳膊和腿上有数不清一长一短划破的伤口,手腕处也磨破了皮,脸憔悴得好像下一秒就要晕过去了。
等付知宁看清了眼前头发凌乱的男人是活生生的林屹泽,而不是她虚无缥缈的幻想,忍耐了许久的情绪瞬间爆发,她号啕大哭起来,“呜呜......林屹泽......”
小丫头的泪滴如同断了线的珠子,噼里啪啦往下掉,林屹泽蓄在眼眶的泪水也跟着往下掉。这泪水里有委屈、有悲伤、有喜悦、更多的是思念与感恩。
“安安,对不起,我来晚了,没事了,都结束了。”林屹泽轻轻拍着付知宁的后背哽咽地哄着她。
在付知宁消失的几十个小时里,林屹泽没有一刻放弃过。他后悔为什么没有陪在付知宁身边,为什么付知宁面对如此危险凶狠的歹徒时,自己没有挡在她的前面保护她。
林屹泽无法想象小丫头都独自遭受了怎样的对待,不过,还好上苍保佑,老天爷把他的宝贝儿还给了他。
劫后余生的相遇,有太多的话在心头无法言说,林屹泽心疼地吻了吻她的额头,把人往怀里圈得更紧了些,生怕一眨眼,付知宁再消失不见。就算他的人是铁打的,也承受不住这么大的惊吓了。
付知宁嗓子疼得厉害,没哭几下就累了,仰起脖子咕嘟咕噜又灌了一瓶水,缓了好半天,这才止住了肆意流淌的泪水,她靠在林屹泽的结实又温暖的胸膛上平复着呼吸。
同样憔悴不堪的男人扶着她靠在树上,站起来走到她正前方。正在付知宁疑惑时,林屹泽忽然单膝跪地,从满是泥土的裤子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红色的绒布盒子,里面有一颗鸽子蛋大小亮晶晶的钻戒。
“安安,我爱你,你愿意嫁给我吗?”林屹泽注视着付知宁泛红的眼眸一脸郑重地问道。
错愕了一刹那,付知宁鼻子一酸,收回去的珍珠豆子重新蹦了出来,嘟囔着嘴埋怨不分场合的男人,“你干嘛在这求婚,我什么都没有准备,现在一定很丑......”
之前在家里,她说结婚的那一句话算是临时起意,不能当作正式的求婚。
付知宁和所有女孩子一样,从小就对这一刻充满了无尽的遐想。如今,在这么个荒山野岭的鬼地方,没有鲜花,没有漂亮的裙子,甚至蓬头垢面,脸都没洗,她做梦也没想到林屹泽会选在她这辈子最邋遢的时刻求婚。
“安安,你在我眼里就是这天底下最美的宝贝。”林屹泽胳膊举着戒指一直没有放下来,嗓音洪亮地再次说道:“付知宁,你愿意嫁给我吗?我发誓会一辈子爱护你,对你好,生老病死,不离不弃。”
瞧着眼前眼睛布满血丝,胡子拉碴,衣衫不整,毫无形象的林大总裁单膝跪在地上,付知宁还是觉得有些不真实。她泪眼婆娑地注视着林屹泽,死死咬住颤抖的嘴唇,脑袋一片空白,心跳大概能到两百下。
付知宁十八岁遇到林屹泽,听说了这门从天而降的娃娃亲,从敌对、相爱、分离、复合、再到今天,他们经历了太多,太多。七年前,她怎么都想不到那个如同万年冰山的冷峻男人竟然成为了自己的爱人。
她这辈子第一个也是唯一爱过的男人。
时间流逝,带走了过去的岁月,却将他们的爱烙印在了彼此的心间,融入到骨血里,变成了身体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这个问题不需要更多的时间去思考,她愿意和这个不顾一切爱她的男人共度余生。男人充满期待的目光凝视着她,付知宁嘴唇微启,笑着说出了她的答案,
“我愿意。”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林屹泽从七八岁以后就没有哭过,三十多岁的人了,听了这三字,呆呆的像个木头桩子一样杵在那里,没有起身,泪眼汪汪地垂下了头。
付知宁伸出左手,“傻子,愣着干嘛,给我带上。”
林大总裁不争气地抹了抹眼泪,麻利地将小丫头无名指上的那枚订婚戒指摘下来套在了右手,把鸽子蛋套在了她的手上。林屹泽亲吻着她的手背,双臂环绕上付知宁纤细的腰肢,腻腻歪歪地叫了声“安安”。
“宝贝儿,你同意嫁给我了,以后休想丢下我一个人。”
付知宁的玉手自觉地搭上男人的脖颈,堵住了他喋喋不休的嘴,四片唇瓣印在一起,难舍难分。
世间之大,我们很幸运可以遇到一个相守终身的人。
无论我们以何种方式相识,又或以何种方式离开这个世界,都无法抹去今生你带给我用幸福编织的美好记忆。
我答应过你,要陪你永远永远在一起。
直至生命的尽头。
以此为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