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3章 女朋友?
却每次都被他妈萧子衿冷脸赶出去,后来大概是怕自己再被往外赶,索性就带上萧珩一起.
他妈就算再不想看到萧定邦,也不会把当时还是个孩子的萧珩赶出去,而每次萧定邦带来的吃用物品都是以萧珩的名义买的。那时他年纪太小,虽然对萧定邦有所防备,却年纪相仿的萧珩玩的还不错。
因为不能和萧珩常常过来,他便差了个心腹常住G城的照顾他们,那个心腹就是邓先。知道邓先是听从萧定邦的安排,他母亲多次拒绝他的帮忙,但这邓先是从十几岁就跟了萧老爷子,也可以说是看着萧子衿长大的,萧子衿一直都喊他一声邓叔,从小邓先就对她疼爱有加,就像对自己的女儿一样,虽然对萧定邦有怨恨,但萧子衿还是狠不下心来一而再再而三的把每次上门都和蔼可亲,总是设身处地帮她们的邓先赶出去,邓先常来他们家帮忙,的确帮了不少忙,那时他也要喊一声‘邓爷爷’。
当然,后来他妈遭遇大变故萧家却袖手旁观,他不但和萧珩间的情谊也基本断绝了往来。就连邓先也再没有出现过,想来也是按照萧定邦的安排,见他女儿这么多年来对他的主动讨好丝毫不为所动,愠怒下不但可以狠下心来不管他亲生女儿的死活,就连邓先都撤了回去,不许他再来!
不过他却并没有连同着萧定邦一起去恨邓先,毕竟在他们最困难,他年纪尚泄什么都忙不了忙的情况下,邓先帮忙减轻了他妈妈太多的负担。于情于理他都是该感谢他的!而帮他们是情分,不帮他们也是本分,他不过听命行事,他从没在心里怪过他。
他也曾听他妈提起过,邓先和萧定邦年纪相仿,可以说表面上是主仆,两人却像兄弟一样。邓先对萧定邦忠心了一辈子,不管是在萧家还是他日后想要想要离开萧家颐养天年,萧定邦是绝对不会亏待他的!但是如果他真的是邓先的话,为什么他会活的如此落魄?为什么他会被烧成这样?
又为什么他会离开萧家?难道是他做了什么惹怒萧家,惹恼萧定邦的事?
盛靳年始终不曾忘,当时在他妈查出癌症时,邓先得知了这件事一脸的沉痛!他表示自己一定会回去把这件事告诉萧定邦,让他来救萧子衿,虽然当时他妈倔强固执的说就算是自己死了也不要被萧定邦救!不过……在邓先离开时他却并没有阻拦他!当时完全没有任何救治他母亲能力的他,甚至是抱着一丝希望萧定邦能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赶来!
但是,哪怕是他对萧定邦抱过的唯一一丝希望也被邓先回去后再也没有了任何音讯打碎了。他没回来过,萧定邦也没有来过!
……
“在死前他承认自己是邓先了么?我记得他舌头不能说话,当时他有没有留下什么示意或者东西的?”
在盛靳年的追问下,封子峰眉心紧蹙,“我只问出他确实认识萧老爷子,还没等问其他人就不行了。死前紧紧抓着枕头看起来很痛苦的样子,不过痛苦没有持续太长时间。看得出这一辈子他经历的磨难太多了,就算是死也不得善终。”
望着那个满脸满身都是烧伤的疤痕,伤痕累累的老人,盛靳年心头一阵涩然。如果他真的是邓先,他不敢想像这几年他到底经历了什么才会变成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看到他的手紧紧的抓着自己的枕头,看起来像是濒死前忍受痛苦的样子,盛靳年突然就察觉到了一丝异样!
他见过很多不同的案发现场,死者不管是经过了抗争还是历经痛苦,除了烧死是筋脉缩紧蜷缩的样子,其他的人大都是手臂放平的,哪怕是被人捂死的在死后手臂也会垂下来。
这个人本就年纪大了又受了如此的伤,应该没再有什么体能了,所以就算是强忍着痛苦也该是手抓身侧的被单,他却手臂躬起的反手去抓枕头,按理这是一个人积蓄力气,准备蓄势而发的一种方式,通常是双侧手臂同时用力!别说这位老人只是单侧手臂,更重要的是他那时并具备这种力气,也无需做任何发力!
这不是很奇怪么?
“子峰,帮我把他挪开一下。”
在盛靳年的命令下,封子峰照做的把先又二搬开时发现他的手抓枕头还真是抓的够紧的,任由他也是费了些力气才把他手指给掰开。幸好他身体还没有硬下来,否则照着这劲儿估计就得用钳子来掰了。
盛靳年摸了摸那破旧的硬枕头,一时也不能确定枕头里是否有东西,在他把枕头拉链拉开,里面竟拿出一份用布包着的东西。
在打开看去时,盛靳年惊讶这竟是一份人身意外保险?就像知道自己有一天会出事一般,先又二别看吃住都贫穷到极点,却令人诧异的是他买的这份保险竟是几百万之高!通常就连小公司的老板也不见得会给自己投这么高的保,每年所交的数额之高,只怕先又二卖废品的钱很大一部分都贴在了这上面。
他都这么穷了,给自己买这么贵的保险干什么?就算他能料定自己出事,他孤苦一人的住在这,连个家人都没有,死后这巨额保险金又能给谁?
翻到后面,盛靳年在保险金受益人一栏看到一个陌生的名字——金巧巧。
而这名字的下面……
他微微一怔,竟是看到了萧定邦的名字!
先又二他居然在受益人上填了金巧巧和萧定邦两个人!他为什么要什么做?
难到说……他真的是邓先!
如果杀他的人真的是李华的话,李华怎么可能认识一个收废品的老人,甚至转门跑到这来杀人灭口?难道说这件事跟萧家有关?
追踪方面封子峰是行家。他立刻去车上打开随身携带的电脑,沿途追踪附近的监控看是否有李华的线索!
赵水光晚上吃完饭在院子里遛弯,打算消化消化食时,萧珩从屋里走出来,肩头微微一沉,她转头看去,发现覆盖在她肩头的衣服还是她椅背上挂着的那件。
“晚上天凉,当心着凉。”
这个点儿了,他们晚餐都已经吃过了,但某人不但到现在还没回来,更是连个电话都没有。
面对萧珩的提醒,赵水光不由得扬眉的看向身后灯火通明的别墅,“把你女朋友一个留在屋里,你自己出来好么?”
对于萧珩先前主动要求到定邦药业上班的事,她是知道的,据说还这一提议还得到了萧老爷子的肯定,说以他的能力和才智既能帮他妈萧瑾瑜分忧,将来也肯定会让定邦有宽广的发展道路。萧珩进了定邦有两天了,让大家都意外的是,今晚他回来时居然领了个女人?
赵水光还记得萧珩带回萧家的女人哪怕是在冬天,也都很是考究的穿一身得体的职业套装,一看就是知性优雅的公司白领装束,一头黑长直发配上那张青秀的脸倒是很女神,站在萧珩身边到他肩膀的位置,弯眉浅笑的样子露出些许的羞涩,而萧珩在看向她时也是笑意温柔,目光专注,看起来二人却很是般配。
据说这个叫宋清的女孩是定邦药业的会计,从萧珩进公司的第一眼就对她一见钟情,所以尽管才在公司里相处了两天,两人就彼此很是看对眼,萧珩甚至把人都带了回来给大家认识,看起来对这个宋清很是上心!
要知道以前他别说是带女孩回来了,根本就看都不看外头的女人,这回这宋清倒是个例外,萧珩才一进公司就得到了这位太子爷的青睐。而宋清对于这个在反贪局刚正不阿,出事果决的男人早有耳闻,对于这个相貌英俊,工作能力出众,又家庭显赫的男人,如果能进萧家的门日后还不是平步青云,生活无忧的只做好萧家的少奶奶就好?
对于萧珩如此快速的动作,不仅萧老爷子感到诧异,就连萧瑾瑜和修博文都意外不已!大家都觉得萧珩这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一开始大家还在为他的终身大事担心,觉得他的心思平日都扑在了工作上,不会放在男女之事上,但是现在看来原来人家早已主张和安排!
只是这宋清不过只是个公司的会计,没什么家庭背景,配萧珩的话实在差了很多,但不管怎么说总归是公司的人,在任命她做公司会计时萧瑾瑜就仔细调查过她的身世背景,得知虽然她家庭没什么能力,但总归是家境清白,所以萧珩和她在一起,家人也算觉得还可以,让他们之间先简单的相处一下看看。终身大事的话到时再商议也不迟。
对于赵水光的提问,萧珩笑笑的道,“你觉得她怎么样?”
话是这样问的,他一双墨色的眸子却自始至终都是放在她身上的。
“男才女貌,珠联璧合,很是般配!恭喜啊!”赵水光在笑着说完这些后,低声道,“不知道比萧太太给你找的那个舒小姐好多少倍呢!到时候娶回去说不定是个母老虎!”
萧珩笑而不语,他的目光追随着赵水光的一颦一笑,似是情绪的关注点并不在他们刚才讨论的任何一个女人身上。
“你最近和靳年闹矛盾了?”
萧珩那洞摄人心的眼神让赵水光心头蓦地漏跳了一拍,表面上却像没事人似得耸耸肩,“没有啊,只是他最近一直在查案比较忙而已。”
“是么。以他平时对你的紧张,像这种全家都回来的晚餐他还不是护妻心切的早早赶回来?”
“说的好像我在萧家总捅娄子一样!”赵水光扬眉,“我又不是三岁孝了,还需要人时时刻刻的盯梢不成啊?不过你现在也有喜欢的女人了,大概很快你就会感觉到这种‘护妻心切’的感受。”
萧珩轻笑出声,默念着刚才赵水光说的话,“喜欢的女人?”
而后就听他仿佛自言自语道,“嗯。的确让我很喜欢。”
他深深的眸光看过来,神色专注而深沉,“我从没这么喜欢过一个人。所以能做的,不能做的我都做了。”
嗯?赵水光一时有些不明白萧珩说的话。什么能做的不能做的?他说的那个她指的是公司的会计宋清?
不过听说萧珩不是才进公司两天么,就对这宋清一见钟情了,难道这短短两天时间内他还为她做了很多事?不过不管怎样,就冲他才两天时间就把人当萧家未来儿媳的领回家,就足以见证他对这宋清的感情与众不同!
今晚的局是萧珩提出要组的,席间他喝了有半瓶多的红酒,不知道是不是找到真爱让他很开心,整个晚餐都能看得出他的兴致很高。
“水光,有件事我一直想问你,但不知道该不该问。”萧珩的欲言又止让赵水光扬眉,“没事,你问啊。”
“听说你和靳年是婚事是当年赵老爷子的安排下结的婚。那你……有反对过这桩婚事吗?或者说你是否也不愿意过,对方并不是你爱的人,只是不想忤逆赵老爷子才被动接受的?“
面对萧珩的提问,赵水光皱了皱眉后短暂的迟疑了一下,“好吧,既然你这么诚心诚意的问了,我也不能骗人,我爷爷安排的这桩婚事我的确反对过,也抗拒过,毕竟谁也想嫁给一个自己一面都没见过的陌生人?也就更谈不上爱了!”
在赵水光闲聊般的说起这些时,却没有注意到萧珩暗深的一双眼睛眸底暗暗的划过一抹清明!
“我当时还觉得我爷所说的婚事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实在是太封建了!感觉他这根本就是把我往火坑里推!可是我爷年纪大了,我不想让他生气,就只好先假装同意了,打算以后假借着‘处不来’的名义跟年叔离婚!再去寻找真爱!不过后来……“
后来谁能想到,她竟在相处的过程中真的爱上了盛靳年。不管是他对她无微不至的好,还是破案时的从容笃定,都让她折服又崇拜。